有关买卖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卖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生意繁忙,无时间照应挖掘机,故将自己xx年0月份出资壹佰陆拾万元整购买的日本小松(KOMATSU)牌RC-360T,机号为DC-40660的八成新工作了4300小时的挖掘机卖给乙方使用,甲乙双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挖掘机的价为壹佰万元整。
二、甲方必须在20xx年xx月xx日前用拖板车将该挖掘及托运送到乙方店塔镇碾房湾石料厂,甲方负责运输,乙方配合装卸,如运送中途出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三、甲方必须配齐原车所有工具及配件,外带破碎锤一个,挖掘机铲牙0个,油桶2个。
四、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付给甲方车价(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作为首付款,余款(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剩余款项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五、本挖掘机在交易后,所产生的经济利益及车辆事故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六、违约责仸: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的损失,一切后果均由违约方承担。
七、甲乙双方如出现违约或争议,可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2签订地点:宁波
买方(甲):宁波绿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浙江省宁波市东华区文武路188号
电传:0574—xxxxxx
电话:0574—xxx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45xx
卖方(乙):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地址:台北市内湖区新光路211号
电传:8793—xxxx
电话:0809—xxx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
银行账号:45678xxxxxx
买卖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起制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
1.货物名称:木瓜
2.货物数量:10,000公斤
3.货物单价:200元/公斤
4.规格:一级 300—350克每个
5.总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
第二条:包装标准:货物用防潮、防震、防霉的纸板箱包装,每箱10公斤。
第三条:货物装运标识:每个纸箱外都要写明毛重、净重、长、宽、高,并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标上“小心轻放”、“此处向上”等字样。
第四条:卸货港口:宁波北仑港
第五条:货款支付方式: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
第六条:单据:由乙方提供海运提单(全套),并标明“运费付现”
第七条:装运日期: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第八条:索赔:在货物到达目的港5天内如发现货物品质、规格或数量与合同不符,除保险公司或船方负责任外,买方有权利凭中国商检出具的检验证书或有关文件向卖方索赔。
第九条: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缘由发生在包装、装卸货运输的过程中导致卖方延误或不能交货,卖方可以免除责任。但卖方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通知买方并在5天内以传真方式向买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此时情况下,卖方仍有义务负责采取措施尽快发货。
第十条:合同延期和罚款:除不可抗力的缘由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由议付银行在议付付款时扣除,罚款率为5天1%,不足20天时以20天计算。若卖方延期交货超过20天,买方有权撤销此合同。此时,卖方仍应向买方以上述为规定支付罚款。并且买方有权对此次交易造成的其他损失向卖方提出索赔。
第十一条:仲裁:凡执行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通过友好协议商解决,如若不能,则将此分歧提交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按有关仲裁程序进行仲裁,所得仲裁将是最后结果,双方都受其约束,仲裁所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仲裁机构选宁波市工商
第十二条: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分,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各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宁波绿之韵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台湾丽得商贸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甲方:******煤矿
乙方:********公司
为了搞好煤炭的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和维护双方利益精神,经甲乙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货方式
1、乙方到甲方煤场提货,乙方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方须按甲方的要求提货,保证甲方煤场不积压,以不影响甲方生产为准。
二、煤炭质量要求(以甲方化验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以上。
2、挥发份22%以上。
3、灰份26以下。
4、全水分6%以下。
5、如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在提货时,应及时提出,由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及金额
1、基价210元/吨,另加税收及各中费用 约计43元,合计253元。
2、其中税收及各中费用43元,由甲方带收带交。
3、价格实行以自然月为一个价,如有变化,甲方需于当月25日或25以前告知乙方下月煤炭价格的调整情况。
4、提供地方规定价款的增值税发票,基价200元,另加税率13%。
5、提供资源补偿费相关凭证。
四、付款方式
1、乙方采取预付款方式,每次向甲方预付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然后甲方发货,甲方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煤款后,开收据交付乙方,以备记帐和结算之用。
五、数量计量
1、甲方电子磅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2、有疑问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若与国家有关法律相左,按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八、合同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止。
九、合同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十、合同一式3份,甲方执2 ……此处隐藏3049个字……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向船舶管理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二种观点认为,我国现行立法不承认物权行为。依《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按照合同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所有权移转是债权行为和其他合法方式的当然后果,是合同效力的体现,交付只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继承法》第2条也有规定,继承人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取得被继承人遗产房屋的所有权,而不是继承人去房管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后才取得所有权。
我认为,我国没有采纳物权行为的概念。首先,从立法来看,现行中国民法和合同法中并没有出现"物权行为"或"物权合同"概念,至于民法通则及担保法有关条文的解释,也很难确证立法者在事实上承认物权行为的存在。第二,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当事人之间订立不动产买卖合同中,因具有欺诈、胁迫或违反法律法规等原因被法院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以后,即使不动产已交付、登记,也会宣布登记无效,这说明司法实践也没有采纳物权行为理论。
3、物权行为无因性的思考
物权行为面临着两难的选择。如果双方当事人履行买卖契约,一方将标的物转移,而另一方交付价款。但是如果买卖合同由于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等而被宣布无效或做撤销以后,双方当事人可否请求对方返还已给付的标的物?根据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原则,物权契约即使在债权契约无效的情况下,仍然产生法律后果。标的物的受让人仍能保留标的物之所有权,出卖人丧失所有权,出卖人不能基于物权的请求权要求返还原物。这时,对所有权人的救济只能基于不当得利债权的请求权要求返还。原所有权人丧失了所有权,而获得了债权。如果买受人宣告破产,则出卖人不能享有别除权,而只能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的分配;如果买受人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则为有权处分,出卖人不能享有追及权,而只能请求买受人返还因转卖所得的价金。第三人直接取得标的物时,即使是出于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买卖合同已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也得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买受人在标的物上设立担保物权,由于担保物权具有优先于普通债权的效力,出卖人不能请求返还标的物,只能向买受人请求赔偿。
由此可以看出,物权性的无因性理论存在着明显的弊端。它“违背生活常情,与一般观念显未有符”,同时也违背了交易活动中的公平正义原则。我们这样分析一下,既然合同双方之间转让标的物的契约归于无效,那么他们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理应恢复到契约订立以前的状态之中,但是如果严格地遵守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原则,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却被重塑,法律地位转换了,原买受人成为所有权人,而原所有权人却成为可以请求对方返还标的物的债权人。债权是没有优先性和排他性的,原所有权人的原权利就被降格了。这对所有权人非常不利。
有鉴于此,在学术界,有些学者试图通过尽量强调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联系,提出了物权行为无因性相对化理论。该理论共有三种:一是共同瑕疵说,该学说认为如果债权行为因为当事人欠缺能力,或因欺诈、错误、违法等原因而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物权行为也因具有共同的瑕疵而因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二是条件关联说,此说认为当事人可以依据其意思将物权行为的效力与债权行为的效力联系在一起。此种意思可以是明示,也可以是默示的,在很多情况下,可以解释当事人有默示意思。三是法律行为一体说,即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统称为一个整体的法律行为,适用民法关于法律行为一部无效而导致整个法律行为无效的规定。因此,当债权契约无效时,物权契约也应该宣告无效。在实践中,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发源地德国也通过了判例或解释缓和无因性原理。判例认为,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附着于原因行为之瑕疵,会反射于物权契约,致使物权契约无效,此在原因行为之因欺诈为理由被撤消时亦然。移转所有权为目的之物权契约亦会受欺诈缔结的影响,可一起主张撤消。
既然物权行为的独立和无因原则有如此多的缺陷,那么在否定物权行为时,我们会受到怎样的阻碍?此时,我们一定考虑到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如果物权行为为有因行为,物权第一次变动的瑕疵将会被保留下来并传递下去,也就是说物权行为会受到以前在此物上所为的所有法律行为的影响,设想一下,会有很多人的利益处在不安全的状态。如上例,如果已已经将标的物卖与丙,亦或是已经经历了多次交付,如果我们否定无因性,甲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要求返还所有物,交易的安全得不到保护,社会利益将受到更大的损失。因而,法律不可能要求交易方每次交易时,都必须考察物权的合法性。为了使财产在流动中更快地增殖和考虑交易的安全性,法律只有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必须强调的一点是,第三人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在日本,对第三人的限制存在三种理论,一是正当利益说,二是有效交易说;三是或者吃掉或者被吃掉说。
买卖合同 篇6卖方:xx茶厂(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xx茶叶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品名、计量单位、数量、价款、交货日期
二、质量要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茶叶必须为今年新茶,且茶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茶叶等级标准。
三、包装要求:茶叶必须用大塑料外包,纸袋内装,外用纸箱或麻包袋装。包装费仍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方式及运费:由甲方直接运往乙方,运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方式及日期:货物到达乙方后,乙方根据有关茶叶验收规定,于2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并确认收货。
六、货款结算:乙方于确认收货10天以内通过银行托付货款。
七、违约责任:合约签订后,如双方不能履行,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拒不交货或乙方拒付款都须处以货款20%的罚金。甲方迟交货或乙方迟付款,则每天罚万分之三的滞纳金。甲方提供货物数量不足,则不足部分的货款按总货款的20%的比例赔偿。甲方提供货物质量不合格,则重新酌价。如遇特殊情况,则提前20天通知对方,并按总货款的10%赔偿损失费。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对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协商不能解决,对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亦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若遇不可抗拒力,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报对方,并根据有关合同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xx茶场(公章)
代表人:xxx
地址:xx省xx县城北区
开户银行:xx县农业银行
账号:xxxxxxxx
电话:xxxxxx
乙方
xx茶叶公司(公章)
代表人:xxx
地址:xx市xx路xx号
开户银行:xx市工商银行
账号xxxxxxxx
电话:xxxxxx
签证机关
xxx县工商行政管理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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